
格斗狂人在江湖
素辛 167万字 817304人读过 连载中
《格斗狂人在江湖》
三年之丧以其丧拜;非年之丧,以吉。三年之丧,或遗之酒肉,受之必三辞。人衰绖而受之如君命,则不辞,受而荐之丧者不遗人,遗之,虽酒肉受也。从父昆以下,既卒哭遗人可也。县曰:“三年之,如斩。期之,如剡。”三之丧,虽功衰吊,自诸侯达士。如有服而往哭之,则服服而往。期之,十一月而练十三月而祥,五月禫。练则。既葬,大功,哭而退,不事焉。期之丧未丧,吊于乡。哭而退,不事焉。功衰吊待事不执事。功缌,执事不于礼。相趋也出宫而退。相也,哀次而退相问也,既封退。相见也。哭而退。朋友虞附而退。吊非从主人也。十者执綍:乡五十者从反哭四十者待盈坎
子张既除丧而见,予之琴,和之而和,弹之而成声,作而曰:“先王制礼不敢不至焉。”
大夫降其庶子,其孙不降其父。大夫不主士之丧。为慈母之父母无服。夫为人后者,其妻为舅姑大功。士祔于大夫则易牲。继父不同居也者;必尝同居。皆无主后。同财而祭其祖祢为同居;有主后者为异居。哭朋友者于门外之右南面。祔葬者不筮宅。士大夫不得祔于诸侯,祔于诸祖父之为士大夫者,其妻祔于诸祖姑,妾祔于妾祖姑;亡则中一以上而祔。祔必以其昭穆。诸侯不得祔于天子,天子、诸侯、大夫可以祔于士。
最新章节: 抗旨不遵 (2025-05-03)
更新时间:2025-05-03